各部门、各中心:
2022年寒假、春节即将来临,为切实做好假期各项后勤保障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2022年寒假安排的通知》(校办发〔2021〕29号)文件精神,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,现就2022年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时间
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20日,2月21日全体职工上班。假期管理人员值班时间:9:00-11:00,14:00-16:00;一线员工根据岗位工作时间进行值班。各部门、中心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轮休,确保工作正常运转。
科级干部:学习、开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有关要求及规定
1.疫情防控要求。坚持非必要不出境,尽量减少外出,倡导低风险地区合理出行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途中注意履行个人防护责任。各部门中心要动态精准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,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宁的或有发热、干咳等症状的人员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和后勤保障部报备,按所在社区和属地医疗机构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,并暂缓入校。留校值班员工如有健康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后勤保障部报告,及时就医排查并采取隔离措施。各部门中心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全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,统筹做好人员队伍、防控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,科学精准做好寒假期间和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。如有员工离宁不报备,或从存有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返宁不报告的,因个人涉及疫情防控而造成的后果,由个人承担,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2.员工请假要求。所有离宁员工均须填报《后勤保障部职工离宁离苏请假表》(以下简称《请假表》,具体见附件),由部门、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审批。在编、非编、租赁员工履行线上“教职工离宁报备” 程序(电脑端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“智慧南农”搜索此程序),审批完成的《请假表》需同时上传附件备查;劳务派遣、社会企业员工《请假表》由各部门中心审批备案,无需上传至“教职工离宁报备”程序。
3.安全要求。各部门、中心放假前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,周密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,对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和防控措施进行集中检查,对假期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维护保养,切断电源、气源和水源,对易燃、易爆危险品、取暖器等要严加管理,加强夜间值班和白天巡查,积极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寒、防冻、扫雪等工作,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。
4.做好后勤保障服务。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严格执行假期轮休值班制度和党员干部带班带岗制度,科级及以上干部应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处理好有关工作,不得由他人代班。各部门、中心要认真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,做好寒假、春节期间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,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安宁的寒假春节。
三、假期工资发放
自聘劳务派遣人员:
(一)卫岗校区:①上班:原工资+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%(456元);②休息:工资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%发放(1824元)。
(二)浦口校区:①上班:正常发放工资。②休息:水电、卫生所按照固定工资的80%发放;其他人员都是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%(1824元)。
各部门、中心在1月18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综合科和监管科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后勤保障部职工离宁离苏请假表
后勤保障部
2022年1月17日